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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子可以继承爷爷的房子吗?
来源:上海房地产律师网 作者:admin 时间:2017-12-27 14:48:01
摘要:根据继承法的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下文上海房产律师为您详细介绍。
一、孙子可以继承爷爷的房子吗?
咨询:儿子可不可以代替父亲继承爷爷的房产?这种继承是不是法定继承?
解答:我国《继承法》第五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你的父亲生前没有立遗嘱,故应当按法定继承办理。《继承法》第十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继承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归国家所有;死者生前是集体所有制组织成员的,归所在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
根据以上的法条可知,有遗嘱按遗嘱继承,如遗嘱中有指定孙子继承遗产,如果遗嘱有效,则孙子能继承爷爷的遗嘱,无遗嘱按法定继承。法定继承规定的继承顺序里面没有孙子,但是不意味着孙子不能继承爷爷的遗产,根据继承法的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由此可见,孙子可以适用代位继承。也就是你所说的:只有爷爷的儿子先于爷爷去世了,孙子才可以代替父亲继承爷爷的房产,这种情况下孙子是作为第一顺序的继承人。
二、老人去世房屋遗产如何继承
1、析产:区分遗产与家庭共有财产、夫妻共同财产
遗产应当是被继承人生前属于个人所有的财产。有的房产是共有的,如常见的夫妻之间的共有,当一方死亡以后,并不是所有的房产都成了遗产。这时,应当先将房产进行产权分割将属于被继承人配偶的份额(除有约定者外,一般应分出房产份额的一半)分割出来以后,再对遗产进行继承。
2、继承方式:遗嘱继承、遗赠、遗赠扶养协议、法定继承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 按照协议办理。被继承人死亡后,如果其生前立有遗嘱,或是曾经与某一社会组织或个人签订有遗赠扶养协议的,应当先按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的内容对遗产进行处理。没有遗嘱或协议的,则按法定继承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