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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子可以继承继父的房产吗
来源:上海房地产律师网 作者:admin 时间:2018-01-19 18:02:25
摘要:由于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形成了法律上的拟制血亲关系,继子女也就能像婚生子女一样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成为被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下文上海房产律师咨询为您详细介绍。
案例:
郭先生的老母亲前不久因病去世,老人离开前将一笔10万元的存款交给郭先生保管,日后平均分给几个兄弟姐妹。据郭先生说,他一直未婚,与父母住在一起,现在住的房子是母亲和继父陈某婚后所购买的。郭先生的继父十年前就去世了,郭先生的母亲只有郭先生这么一个孩子,而继父陈某有两个孩子。目前,陈家的两姐弟不想让郭先生继续住在这所房子里,并要求郭先生将目前的存款拿出来平分。郭先生表示自己虽然伤心,但绝不会违背母亲的意愿,会把钱分给姐姐和弟弟。
问题:如果陈家姐弟有权分割母亲的遗产,那么郭先生能不能分割继父的房产?
律师解答:《继承法》中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据此,与继父母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对继父母的遗产享有继承权,因为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形成了法律上的拟制血亲关系,继子女也就能像婚生子女一样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成为被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郭先生是享有继承权继父的房产的。此外存有遗产的人,应当妥善保管遗产,任何人不得侵吞或者争抢。
知识拓展:
什么叫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主要应指以下情形:
(1)继子女尚未成年,随生父母一方与继父或继母共同生活时,继父或继母对其承担了部分或全部生活教育费,或成年继子女在事实上对继父母长期进行了赡养扶助,亦视为形成了抚育关系。
(2)继子女与继父母共同生活,继父母对继子女给予生活上的照料与抚养;或者虽未与继父母共同生活,但继父母对其承担了部分或全部生活费、教育费;或者成年继子女事实上长期赡养扶助继父母。
(3)继父母负担了继子女全部或部分生活费和教育费;继父母与未成年继子女共同生活,对继子女进行了教育和生活上的照料,即使未负担抚养费用,也应认为形成了抚养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