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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房产遗嘱怎么办理过户?

来源:上海房地产律师网  作者:admin  时间:2017-07-07 14:07: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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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房产继承过户在非交易性房产中占有较大的比重。房产继承过户流程、所需资料、税费收取情况与买卖过户有所不同。那么有房产遗嘱怎么办理过户?

办理房产继承的方式有哪几种?

1.自行提供材料(遗嘱、死亡证明、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亲属关系证明等)去房管部门申请房屋过户登记;

2.拿着法院的生效文书,如判决书、调解书去房管部门申请房屋过户登记;

3.如果当事人自愿前往公证机构办理相应的继承权公证,当然也可以凭公证文书办理房屋过户手续。

根据《不动产登记实施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 当事人申请登记的,应当提交死亡证明材料、遗嘱或者全部法定继承人关于不动产分配的协议以及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材料等,也可以提交经公证的材料或者生效的法律文书。”

有房产遗嘱怎么办理过户?

1、继承手续要去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去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

2、要到区或市公证处(原来外销的商品房到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房产继承分两种:一是遗嘱继承,二是法定继承。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需要提交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2)所继承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者他凭证;

(3)户口簿或者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之间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

(4)继承人的身份证件;

对于已经立遗嘱的继承权公证则另需提交的资料:被继承人留下的遗嘱(该遗嘱必须是已经公证过的遗嘱,其他形式的遗嘱因为无法认定其真实性,因此暂不予采纳)。

3、办理房屋过户登记,申请人是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办理的申请人应当向登记机构提交下列文件: 《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原件)、身份证明(复印件)、房地产权证书(原件)、 继承权公证文书或者遗嘱公证书和接受遗赠公证书(原件)\ 契税完税凭证(原件)。

4、其中遗赠和法定继承、遗嘱继承不同,需要支付税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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