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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继承与赠与哪种好?

来源:上海房地产律师网  作者:admin  时间:2017-09-14 11:4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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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一般父母都会通过继承或者赠与的方式把房子留给子女,不过不同的过户方式,所缴纳的费用不同。那么房产继承与赠与哪种好?下文上海房产律师为您详细讲述。

1、房产继承

房产继承一般只能在房产所有人去世后才能进行产权过户,成本最低,过户时只需缴纳登记费等少许费用,不存在营业税、个税和契税等问题。

现实生活中,这种过户方式的人比较少,主要是因为房产过户必须在房产所有人去世后才能进行。如果财产所有人生前没有留下遗嘱,就由法律界定。如果继承人很多,又想过户到其中一个人的名下,那么其他拥有继承权的人必须申明放弃遗产才行,该申明必须进行公证。如果房产所有人生前留下有效的经过公证的遗嘱指定继承人,那么按遗嘱继承来执行。当然,遗产必须是被继承人生前属于个人所有的财产。

2、房产赠与

房产赠与在现实生活中较为常见,是指房产所有人自愿将自己的房产无偿赠与他人的,他人也自愿接受的一种法律行为。亲属之间赠与过户较为方便,但是这种方式费用较高,赠与过户需缴纳公证费(交易金额的千分之三)、登记费、契税等费用。

3、亲人之间过户,继承最划算。

亲人之间的过户,赠与和继承都很划算,最划算的就是继承了。当然,如果是父母子女之间的过户,继承的成本最低。只需交纳280元的登记费,没有营业税、个税和契税无。但条件比较单一,只有属于有继承关系的直系亲属之间的房产可以这么做。

直系亲属中,即便是兄弟姐妹,也不能采用继承的方式,只能选择赠与。

办理赠与,则除280元的登记费外,还要缴纳3%的契税,千分之三的至千分之四的公证费。

在实际操作中,因为继承是遗产人死后才可以进行产权过户,所以这种过户方式的人比较少。如果财产所有人生前没有留下遗嘱,就由法律界定。如果继承人很多,又想过户到其中一个人的名下,那么其他拥有继承权的人必须申明放弃遗产才行。

如果财产拥有者生前留下有效的法律文件,指定继承人,必须是遗产人死前曾做过公证的遗嘱才有法律效力。当然,遗产必须是被继承人生前属于个人所有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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