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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一定要公证吗?

来源:上海房地产律师网  作者:admin  时间:2018-06-29 11:4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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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公证遗嘱,是通过国家公权力认定,其可信度最高,不过,遗嘱人立遗嘱后,公布公证,由其来决定,只要遗嘱内容合法、符合遗嘱的实质要件和形式要件,即便不经过公证也有法律效力。下面由小编详细讲解。

一、遗嘱需要公证吗?

遗嘱不需要公证也能发生法律效力,公证只是加强了遗嘱的效力,只要遗嘱是被继承人真实的意思表示。如果不是自书遗嘱,符合了要式条件就发生效力。

(一)经过公证的遗嘱,有如下好处:

1、遗嘱的内容和形式都符合法律规定,所立遗嘱有效。

2、遗嘱内容不易被篡改和伪造。

3、有利于保证遗嘱效力的实现,保护遗嘱人和遗嘱受益人的合法权益,防止因遗嘱引起的继承纠纷的发生。

二、遗嘱公证的办理条件如下:

(一)遗嘱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遗嘱人在立遗嘱时必须精神正常,有正常的思维意识能力或语言表达能力,能够清楚表达自己的真实意思。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二)遗嘱人的意思表示真实。

遗嘱的内容必须是遗嘱人自己真实意愿的表达,不存在遗嘱人受胁迫、欺骗的情况,遗嘱人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没有法律效力。

(三)遗嘱的内容和形式不得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

遗嘱的内容和形式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及其他相关法律的规定,不能与之相抵触。

(四)遗嘱人处分的财产必须是其个人合法财产。

遗嘱人的财产涉及到夫妻共有或者家庭共有的,遗嘱人只能处分属于自己份额的个人财产,处分超出个人份额的遗嘱内容部分,该部分内容无效。

(五)遗嘱人申办遗嘱公证应当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不能委托他人办理。

综上所述,遗嘱公不公证并不会影响其法律效力,不过,遗嘱人要想避免纠纷,建议还是办理公证,以确保遗嘱效力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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