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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继承顺序是怎样的?
来源:上海房地产律师网 作者:admin 时间:2018-06-29 11:43:14
摘要:没有遗嘱,没有遗赠协议,应按照继承法的规定来确定继承人来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下面由小编来介绍一下遗产继承的相关内容。
遗产继承顺序是怎么样的?
(一)遗产继承的定义
遗产继承是指生前享有财产因死亡而转移给他人的死者为被继承人。
遗产是指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财产;继承人是指依照法律规定或者被继承人的合法遗嘱承接被继承人遗产的人。
(二)遗产继承的方式
1、遗嘱继承
被继承人在生前订立遗嘱,指定继承人继承自己的遗产。
2、遗赠
被继承人生前订立遗嘱,将遗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3、遗赠抚养协议
被继承人与扶养人订立协议,由扶养人负担被继承人生养死葬的义务,被继承人的全部或部分财产在其死后转归扶养人所有。该方式主要出现在老人无人赡养的情况下。
4、法定继承
即在上面三种情况都不存在的情况下,法律根据亲属关系的远近确定的顺序。
(三)遗产继承顺序的相关规定
《继承法》第10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1、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2、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能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继承法》第12条还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在房产继承中,被继承人立有遗嘱将其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或者在遗嘱中明确将其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的,应遵照该遗嘱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