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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二手房产权登记须知

来源:上海房地产律师网  作者:admin  时间:2017-10-09 14:0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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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关于二手房产权登记的流程不知道您知道多少呢?让上海房产律师为您介绍一下吧!二手房产权登记须知内容包括: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转移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抵押权登记、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等相关内容,具体每一项房屋产权登记的详细内容请看下文介绍。

  各类二手房产权登记办理需要提交的材料有:

  1、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

  (一)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身份证明;(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四)建设工程符合规划的证明;(五)房屋已竣工的证明;(六)房屋测绘报告;(七)其他必要材料。

  2、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证书;

  (四)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五)其他必要材料。

  第(四)项材料,可以是买卖合同、互换合同、赠与合同、受遗赠证明、继承证明、分割协议、合并协议、人民法院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其他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3、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证书;

  (四)证明发生变更事实的材料;

  (五)其他必要材料。

  4、房屋所有权注销登记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证书;

  (四)证明房屋所有权消灭的材料;

  (五)其他必要材料。

  5、抵押权登记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证书;

  (四)抵押合同;

  (五)主债权合同;

  (六)其他必要材料

  6、抵押权注销登记

  (一) 登记申请书;

  (二) 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三)房屋他项权证书;

  (四) 证明房屋抵押权消灭的材料;

  (五) 其他必要材料。

  7、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三)已登记备案的商品房预售合同;

  (四)当事人关于预告登记的约定;

  (五)其他必要材料。

  8、房屋所有权转移预告登记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转让合同;

  (四)转让方的房屋所有权证书;

  (五)当事人关于预告登记的约定;

  (六)其他必要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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