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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能否延期过户

来源:上海房地产律师网  作者:admin  时间:2017-10-18 16:4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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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我们在二手房的交易中,也许会出现这样的情况,就是买卖双发在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后并不急于办理房屋过户手续,而是等待一段很长的时间之后,再到房屋主管部门办理房屋的过户手续。下文上海房产律师为您详细讲述。

  究其原因,很多都是为了避税。因为根据法律的规定:“个人购买商品住房不足5年转手交易的,全额征收营业税。”由于很多的二手房交易进行时,出卖人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还不足五年,要全额征收营业税,因此买卖的双方为了避税,才在房屋买卖合同中作了如此的约定。为了保险起见,有的买卖双方为此还对房屋买卖合同进行了公证。

  但这并不保险,由于交易时间过于延长,增加了交易过程中出现意外及一方违约的可能,即便将合同进行公证,也不能排除出卖人将房屋再次转让的可能,即一房二卖的可能。

  我国的相关法律对房屋等不动产的转让,在出现一房二卖的情况时,并不是谁的合同签订在先房屋就归谁所有,而是谁先登记过户房屋就归谁所有,因此即便房屋买卖合同经过了公证,但出卖人又将房屋转买他人,并办理了房屋登记过户手续,则该房屋就只能为他人所有,而先前签订合同的买受人就只能是依据房屋买卖合同要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了。由此可见这种为了避税而延迟办理房屋登记过户的二手房买卖合同,实际上增加了交易双方的风险,因此,希望二手房交易的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对此进行理性的思考,作出合理的选择。

  过户是二手房买卖中至关重要的一步,许多粗心大意的买房人并不注意及时办理过户手续,往往认为已交付房款并且入住该房屋就万事大吉了,殊不知原来的房主因有房产证可以再次出卖房屋。虽然房主的做法于理不合,但却并不违法,而此时原来的购房者很可能再也不需要办理过户手续了,所以说是过户还是再也不过户都在买房者的一念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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