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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买卖的条件是什么?

来源:上海房地产律师网  作者:admin  时间:2017-11-23 14:2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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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二手房房屋买卖合同其实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应当具备主体的资格有效、意思表示真实和符合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等三个有效条件。下面上海房产律师为您详细讲解。

一、合同的当事人必须符合主体资格。

房屋的买卖双方当事人应当具备能够以自身的行为依法行使权利并且承担义务的资格。《民法通则》规定,房屋买卖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法律禁止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参与。为了维护房屋交易的秩序,现行法律以及政策对房屋的买卖当事人设定了一定的条件和限制,必须符合特定的要求。

二、房屋的买卖双方当事人应当要表意真实。

按照现行的法规和司法解释,民事法律行为应当是当事人的真意表示的结果。因此,房屋买卖的合同只有在自愿和平等的基础上来签订,才能真正的实现双方当事人的利益理想。因欺诈、胁迫、乘人之危、无权代理和以合法的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所签订的房屋买卖的合同等,原则上应视为无效合同。

三、房屋买卖不得违反政策、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共利益。

房屋买卖行为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且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不得违反社会公共道德。例如,在房屋买卖活动中,我国法律法规明确规定,房屋买卖双方不得买卖土地,不得买卖拆迁房屋等,出现此类情况,视为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二手房买卖首付

依据目前新的规定,个人首次购买住房,个人贷款低首付房屋评估价的30%即可;如果是个人购买第二套(包含第二套)以上住宅,个人贷款低首付房屋评估价的40%;同时,房屋评估价在执行中,有一定的上限和下限,有一定的活动空间,可根据情况向评估公司或者代办机构说明自己需要的贷款额度!

购买二手房,首先买卖双方都要具有主体资格。如果要是通过贷款来买房的话,还需要确定首付的比例。首付的比例和个人名下的房屋套数有关,购买首套房和二套房首付的比例是不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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