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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二手房不能出售?

来源:上海房地产律师网  作者:admin  时间:2018-01-26 16: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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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不是所有的二手房都可以上市交易的,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有些房屋是不能买卖或者不能转让,如果购房此类房屋,可能导致合同无效或合同履行不能。那么哪些二手房不能出售?下面上海房产律师为您详细讲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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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二手房不能出售?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不能上市交易的二手房有:

(一)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

(二)只取得使用权的房屋,如房屋管理局直管公房;

(三)鉴定为危房的房屋;以标准价购买,尚未按成本价补足剩余价款,向全产权过渡的房屋;

(四)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兴建的房屋;

(五)已经被列入拆迁公告范围的房屋;

(六)所有权共有的房屋,其他共有人不同意出售的房屋;

(七)所有权有纠纷的房屋;

(八)已经抵押,并且未经抵押人书面同意的房屋;

(九)依法被查封、扣押或者依法以其他形式限制权属转移的房屋;

(十)房屋已出租他人,出卖人未按规定通知承租人,侵害承租人优先购买权等权益的;

(十一)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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