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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房人违约能否要求继续履行?

来源:上海房地产律师网  作者:admin  时间:2018-06-25 11:5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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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买房遇违约,按照合同法规定,守约方可以起诉要求对方履行合同或者解除合同,并承担违约责任。那么卖房人违约能否要求继续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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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卖房人违约能否要求继续履行?

买房人若全部付清房款,或者已经支付大部分房款,买房人完全能继续履行支付义务,并且要求过卖房人继续履行的,而卖房人拒不履行过户义务的,买房人可以通过书施工要求卖房人继续履行并协助办理过户。司法实践中也有直接判令合同继续履行,买卖双方按合同履行各自的义务。

二、卖房违约怎么办?

1、对于甲方也就是买房者来说,如果逾期付款,就应该向卖房者支付违约金。由于甲方未在规定的日期向乙方付款,就等于乙方在从甲方应该付款之日至实际付款之日的这段时间里为甲方垫付了甲方应该支付的款项,甲方在这段时间内占用了乙方的资金,当然除了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之外,还应向乙方再支付由于占用资金而需支付的利息。

2、对于乙方也就是卖房者来说,如果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将房屋交给甲方,也应该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因为乙方的违约行为给甲方造成了某种程度上的经济损失。除了支付违约金之外,由于乙方在合同规定应交付房屋之日至实际交付日这段期间实际上占用了甲方的资金,还应向甲方再支付所占用资金的利息。

3、如果开发商违约,一般情况下,可以按照约定的违约金要求赔付,而维权的时候,则要等到侵害时间结束,也就是开发商通知购房者收房的时候为止。另外,如果购房者觉得违约金过低,购房者可以要求退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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