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房地产律师网由赵玉娟律师创立是一所拥有一流的谙熟房地产法律事务的律师团队。本站律师拥有处理各种疑难复杂案件...【详细】

预约电话:13916535699/
传真号码:86-21-58770160
邮箱:1069603747@qq.com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198号世纪汇广场一座12楼
业务范围
特色服务
诉讼费计算器

哪些房产不能办理抵押登记?

来源:上海房地产律师网  作者:admin  时间:2018-07-04 11:47:38

分享到:

摘要:为了确保房屋抵押权顺利地行使,债权人都会要求债务人办理房产抵押登记,可是,不是所有的房产都可以办理抵押登记,如福利房、权属有争议等房产就不能办理抵押登记。下面详细介绍不能办理抵押登记的房产。

\

不能办理抵押登记的房产有以下类型:

(1)权属来源是限制抵押的(包括福利房、微利房、私人建房等);

(2)根据城市规划,市区政府决定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3)司法机关、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4)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5)权属有争议的;

(6)法律、法规或市政府规定禁止抵押的;

(7)除乡(镇)、村企业厂房等建筑物占用范围的集体土地使用权利依法承包并经发包方同意抵押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荒地的集体土地使用权之外的其它集体土地使用权。

知识拓展:

办理房产抵押登记需要的材料:

(1)房地产抵押登记申请书;

(2)抵押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或法人资格证明;

(3)抵押合同;

(4)《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地产证》;

(5)可以证明抵押人有权设定抵押权的文件与证明材料;

(6)可以证明抵押房地产价值的资料;

(7)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其他文件。

相关阅读
期房可以抵押贷款吗?
期房抵押贷款需要哪些资料?
房产抵押登记的办理流程是怎样的
房产抵押需要什么手续?
房地产抵押权有哪些效力?

咨询热线:139-1653-56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