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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开发贷款需提供哪些资料

来源:上海房地产律师网  作者:admin  时间:2018-02-24 11:5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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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很多房地产开发企业通过贷款方式筹集资金,拿这笔资金用于住房、商业用房和其他房地产开发建设。那么房地产开发贷款需要提供哪些资料?

房地产开发贷款是指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发放的用于住房、商业用房和其他房地产开发建设的中长期项目贷款。房地产贷款的对象是注册的有房地产开发、经营权的国有、集体、外资和股份制企业。 房地产开发贷款期限一般不超过三年(含三年)。 贷款原则上应采取抵押担保或借款人有处分权的国债、存单及备付信用证质押担保方式,担保能力不足部分可采取保证担保方式。

房地产开发贷款提供资料:

1.借款人营业执照

2.借款人验资报告和公司章程及有关合同

3.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颁发并通过年检的借款人资质等级证书

4.借款人贷款证(卡)和资信证明材料

5.借款人董事会或相应决策机构关于同意借款的决议

6.借款人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

7.经会计(审计)事务所或有权部门核准的借款人近三年财务报告及最近一个月的财务报表

8.经有权部门批准的项目立项批文和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9.贷款项目国有土地出让(转让)合同、土地出让金缴纳凭证及《国有土地使用证》,和项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优质客户申请项目贷款时上述“四证”暂时不全(含批准开发面积不全)的,优质客户应提供“四证”落实计划,保证贷款发放前取得齐全的项目开发批件;其他非优质客户申请项目贷款时,应提供齐全的“四证”。项目已开始销预售的,还需提供合法、完整的《销预售许可证》

10.项目所在地总平面图、规划设计方案、投资概(预)算书、施工进度和资金运用表、七通一平的落实资料

11.项目资本金来源及落实的资料

12.采取担保贷款方式的,应根据有关规定,提供保证人、抵押物有关资料。以房地产设定抵押权的,应提供抵押物保险单或同意投保的承诺函。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设定抵押的,还要提供土地管理部门批准设定抵押的证明。

13.项目监理单位资质证明和以往工作业绩材料

14.联合开发合同、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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