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房地产律师网由赵玉娟律师创立是一所拥有一流的谙熟房地产法律事务的律师团队。本站律师拥有处理各种疑难复杂案件...【详细】

预约电话:13916535699/
传真号码:86-21-58770160
邮箱:1069603747@qq.com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198号世纪汇广场一座12楼
业务范围
特色服务
诉讼费计算器

房地产开发“五证”是什么

来源:上海房地产律师网  作者:admin  时间:2018-06-21 11:43:30

分享到:

摘要:房地产开发“五证”是指《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以及《房屋预售许可证》。这五证怎么办理?

第一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摘牌人(以下称开发公司)缴纳的保证金转让为土地出让金。开发公司到财政局缴纳土地契税后,凭招拍挂确认书、土地出让金票据、契税票据,至国土局即时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这是“五证”中的“第一证”,如果没有这一证,是无法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的。

在有效期内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的,有效期与《国有土地使用证》相同。逾期未办理土地使用手续或在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未申请办理延期手续的,上述证件及附图自行失效。

第二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国土局将《建设用用规划许可证》、土地招拍挂确认书、地出让金票据、契税票据等手续的复印件,层层报批至国土部,国土部核实审批通过后,开发商与国土局签订《国有土地出让合同》——这可是至关重要,如果开发商没有全额交款,国土部是不予审批的。

《国有土地出让合同》签订后,开发公司开始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五证”中的“第二证”。到这里,有点看明白了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土地出让金、契税、《土地出让合同》,缺一不可啊,缺了任何一个,都不可能办下《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第三证:《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

看到这里前两个证件办好,开发商将设计方案提交规委会讨论通过。而后开发商办理《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五证中的第三证。在这期间,开发商要进行施工图细化、审图、报规划局审批、报人防审图,反正是一系列的东东,很是繁琐。

第四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办理完毕《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开发商凭借各种审批手续,比如审图报告、人防审批手续、缴纳的城市配套设施费等等,办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五证中的第四证——严格来说,办理下此证后,方可动工。

第五证:《房屋预售许可证》

到最后的第五证了,四证齐全,工程投资达到总体投资30%以后,开发商可向住建局申请《房屋预售许可证》,等申办预售许可后,方可进行预售。

相关阅读
房地产开发的基本原则有哪些?
房地产估价的原则
房地产估价的流程是怎样的?
房地产项目开发流程是怎样的
房地产开发资质怎么办理?

咨询热线:139-1653-56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