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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设立条件是什么
来源:上海房地产律师网 作者:admin 时间:2018-11-20 11:45:15
摘要:房地产开发企业是以营利为目的,从事房地产开发和经营的企业。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设立条件是什么?房地产开发企业设立的程序有哪些?房地产开发类型有哪些?下面由小编一一解答。
一、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设立条件是什么?
设立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自己的名称和组织机构;
(二)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三)有符合国务院规定的注册资本;
(四)有足够的专业技术人员;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设立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设立登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符合房地产管理法规定条件的,应当予以登记,发给营业执照;对不符合房地产管理法规定条件的,不予登记。设立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的,还应当执行公司法的有关规定。
二、房地产开发企业设立的程序有哪些?
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设立程序。设立房地产开发企业应经过以下程序:
(1)应当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设立登记。
(2)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领取营业执照后的1个月内,应当到登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部门备案。
上述规定主要为协调企业设立中,一般行政管理(工商行政管理)与特殊行政管理(房地产开发行业管理)的关系。
三、房地产开发类型有哪些?
房地产开发包括土地开发和房屋开发。
(1)土地开发。
土地开发主要是指房屋建设的前期工作,主要有两种情形:一是新区土地开发,即把农业或者其他非城市用地改造为适合工商业、居民住宅、商品房以及其他城市用途的城市用地;二是旧城区改造或二次开发,即对已经是城市土地,但因土地用途的改变、城市规划的改变以及其他原因,需要拆除原来的建筑物,并对土地进行重新改造,投入新的劳动。
(2)房屋开发。
就房屋开发而言,一般包括四个层次:第一层次为住宅开发;第二层次为生产与经营性建筑物开发;第三层次为生产、生活服务性建筑物的开发;第四层次为城市其他基础设施的开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