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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欠工程款利息怎么算?
来源:上海房地产律师网 作者:admin 时间:2018-08-29 11:45:29
摘要:追讨工程款已成为建筑工程行业一大弊病,迟迟不支付工程款,施工方可以要求对方返还工程款的同时支付利息。那么拖欠工程款利息怎么算?下面就由小编详细讲解。
1、欠付工程款的利息应当从何时计付
利息从应付工程价款之日计付。当事人对付款时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下列时间视为应付款时间:
(1) 建设工程已实际交付的,为交付之日;
(2) 建设工程没有交付的,为提交竣工结算文件之日;
(3) 建设工程未交付,工程价款也未结算的,为当事人起诉之日。
利息从应付工程款之日起计付。利息应该跟着本金走,应当什么时候支付本金,未按约定支付的,就应当什么时候支付利息。
2、如果施工方使用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99示范文本)》示范文本的,应当按照以下方式计算利息:
(1)工程预付款的应付时间是开工前7天,因此预付款的利息起算时间是开工前的第6天。
(2)进度款利息的起算时间,从报量后的15天计算进度款的利息。
(3)结算款利息起算时间,从结算书送交给发包人后的第29天起算利息。
(4)签证款利息的起算时间,应当从报量后的15天计算进度款的利息。
3、拖欠工程款的利息标准
对于拖欠工程款利息的记付标准,司法解释兼顾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和公平原则,规定当事人对利息计算标准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当事人没有约定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