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房地产律师网由赵玉娟律师创立是一所拥有一流的谙熟房地产法律事务的律师团队。本站律师拥有处理各种疑难复杂案件...【详细】

预约电话:13916535699/
传真号码:86-21-58770160
邮箱:1069603747@qq.com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198号世纪汇广场一座12楼
业务范围
特色服务
诉讼费计算器
您的位置:上海房地产律师网>在线咨询
温馨提示:

1、不论您想得到法律咨询、代书服务或想聘请律师人作为代理人、辨护人需来访,请提前与律师预约。

2、如果时间允许,您可以在本栏目给律师留言,律师会及时回复您的留言。

3、如果您所涉及案情较紧急,而律师手机关机或未接听,说明律师正在开庭或其他原因不方便应答,律师看到信息后立即回复,或者请您稍后再拨打。咨询热线:139-1653-5699  186-1663-5699

姓    名:*【带*的为必填项】

标    题:*

联系方式:(手机、 QQ、 MSN等等,仅律师可见)

咨询内容: *

标题:法律咨询

咨询内容:

我家私房去年被拆除,当时在法院的参与下,浦东某地在建小高层(1601房、1603房)两套期房作为补偿。几天前,法院通知我们,现在两套房子中只有一套(1603房)作为拆迁补偿,另一套(1601房)没有了。作为被拆迁户,我们该如何面对? lihuaihaizjy@sina.com

律师回复:

您好!要看法院主持调解时,你们是否签署书面协议并约定两套房作为补偿。若是口头约定,则缺少有效证据,很难主张您的权利。

李怀海发表于  2013-04-27 22:32:31
标题:房东未在居间协议约定时间内签约,后来同意签约,作为买家,我可以拒签么?

咨询内容:

本人于4/14日于某中介签订一份居间合同,并交了1万元意向金委托中介与卖家议价,并约定卖家同意后于4/18日之前签订买卖合同。但是中介公司4/15日电话告知卖家已在居间合同上签字,但提出增加10万首付的条件,我以居间协议未写明词条为由拒绝了,并告知若卖家不能接受我的议价就放弃购买该房产。后中介方一直拖延说与卖家做沟通,期间我也明确表示如果卖家不能在约定的4/18日之前签订买卖合同,我要求解除居间合同,但不追究卖房的违约责任,只退回意向金即可。中介一直拖延着说卖家签了字就转定了,而且房东和他们老板是朋友,不好闹僵。也不给我卖家签过字的居间合同,说是跟房东协商后取消合同。并承诺会中介先垫付1万元意向金给我。时至今日,中介改口说房东答应了要在4/26日与我签约,并在我的再三催促加报警的情况下终于把居间合同给了我。我们以签约时间超出了居间协议约定期限为由不想再签订买卖合同,并且想与卖家见面协商取消协议事宜。但中介店面经理拒接我们的电话,拒不提供卖家的联系方式,人也一直躲避不见,我报了警也没有用。现在我们可否拒绝签订买卖合同,并追究中介与卖家的责任?

律师回复:

您好! 建议您将双方的沟通过程最好以书面的方式通知对方,或者将以上事实以录音的方式还原真相,以上起到固定证据的作用。 若以上属实,您可以拒绝签署房屋买卖合同,并追究违约方的法律责任。

陈先生发表于  2013-04-24 00:03:01

咨询热线:139-1653-56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