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房地产律师网由赵玉娟律师创立是一所拥有一流的谙熟房地产法律事务的律师团队。本站律师拥有处理各种疑难复杂案件...【详细】

预约电话:13916535699/
传真号码:86-21-58770160
邮箱:1069603747@qq.com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198号世纪汇广场一座12楼
业务范围
特色服务
诉讼费计算器

涉外买卖中登记需提供的资料

来源:上海房地产律师网  作者:admin  时间:2013-08-23 14:57:25

分享到:

  需提供的资料:(资料请自留复复印件)

  1、房产交易产权登记申请表;

  2、原房屋所有权证原件;

  3、涉外公证部门的公证书;转让合同(买卖协议、具结书)

  4、房产评估报告书

  5、出方为个人提供夫妻双方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如为涉外人员需需提供公民护照复印件校验原件;出方为单位的提供营业执照(事业法人登记证)复印件验原件及国有单位的须上级主管机关批准转让文件、国有资产管理局批复,企业经营性质为集体所有权制还须提供职工代表大会决议,有限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须提供公司章程、股东大会决议及董事会决议并加盖公章及法人代表人章,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6、受方为涉外人员,需提供公民护照复印件校验原件;

  7、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其他文件。

  若委托办理还需提供:

  1、委托人,受托人均为个人,提供委托公证书原件和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校验原件;

  2、委托具有中介资质的房地产中介公司办理,需提供书面委托书原件。

相关阅读
关于涉外房地产转让的问题
涉外个人房地产买卖程序具体步骤
涉外房地产纠纷中的涉外因素
涉外房产转让的程序及转让形式
涉外房屋销售应注意的原则

咨询热线:139-1653-56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