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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除违建需补偿吗?

来源:上海房地产律师网  作者:admin  时间:2017-10-31 17:1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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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拆除违章建筑,是否需要补偿,无论在理论界还是实务界,都争议颇大。我国《城市拆迁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拆除违章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拆除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应当给予适当补偿。”下文上海房产律师咨询为您详细讲述。

  违法建筑拆除有补偿吗?

  一般情况下,拆除违建,拆迁者无需补偿,但某些情形下,被拆迁者可获得相关的赔偿。

  1、如果是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违章建筑,拆迁人在拆迁违建的过程中,因拆迁给土地使用权造成损害的,应适当予以补偿。如果土地使用权是通过出让方式得来,违法建筑人缴足了土地出让金,但未到出让年限的,拆迁人也应补偿被拆迁人造成的土地使用收益的损失。如果土地使用权是通过划拨方式得来的,拆迁人可以不补偿使用该土地的违章建筑人。

  2、违章建筑内的财产可以独立于违章建筑存在,系违章建筑人的合法财产,依法应当受到保护。拆迁人在拆迁的过程中要注意先提醒被拆迁者,搬迁并保护好个人财产,拆迁人对违章建筑内的财产不施加任何保护措施,造成被拆迁人财产受到损失的,被拆迁人可请求相应的赔偿。

  3、违建一般情形虽然不能获得拆迁补偿,但可申请拆迁赔偿,拆迁人在拆迁过程中,由于拆迁程序和手段违法,侵害了被拆迁人和房屋承租人的合法权益时应当依法赔偿损失。被拆迁人的利益受损的,可提出赔偿损失的要求。

  违章建筑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目前我国法律并没有明确“违章(法)建筑”的含义,在学术界目前比较认可的一种说法是:违反《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而建造的建筑物和其他工作物。

  (1)未申请或申请未获得批准,并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而建成的建筑物;

  (2)擅自改变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成的建筑物;

  (3)擅自改变了使用性质建成的建筑物;

  (4)临时建筑建设后超过有效期未拆除成为永久性建筑的建筑物;

  (5)通过伪造相关材料向主管部门骗取许可证而建成的建筑物。

  对于一些违法建筑的拆除,合乎公共利益。但是在取缔违法建筑的同时,也应该维护到这些人的合法权利,给予一定程度的拆除补偿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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