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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出让与划拨有哪些区别?

来源:上海房地产律师网  作者:admin  时间:2017-11-07 17:3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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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土地出让与划拨都是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方式,但是两者的费用、权利、适用范围以及期限有所区别。下面上海房产律师咨询为您详细讲解

  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将国有土地使用权(以下简称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具体的出让方式有招标、拍卖、挂牌、协议四种。

  划拨土地:指划拨土地使用权。根据《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办法》第二条规定划拨土地使用权,是指土地使用者通过除出让土地使用权以外的其他各种方式依法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二条对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取得途径进行了规定:“土地使用权划拨,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为。依照本法规定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没有使用期限的限制。”

  土地出让与划拨具有以下区别:

  一、费用不同。出让地要交土地出让金,一般都是市场价,划拨的需要缴纳征地补偿、安置补偿等成本费用就可以供地了,对于农民来讲,划拨是免费的。

  二、权利不同。出让地可以由出让人自主转让、抵押等。划拨地处置需要划拨机关批准,转让时还需要补交土地出让金。

  三、适用范围不同。划拨地一般都限制用于和国家利益有关的项目,如国防、公路、机关办公等(有具体明细),属于无盈利性质,出让地则没有限制。

  四、期限不同。出让的都是有年限的,例如工业用地50年,居住70年;而划拨是无期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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