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房地产律师网由赵玉娟律师创立是一所拥有一流的谙熟房地产法律事务的律师团队。本站律师拥有处理各种疑难复杂案件...【详细】

预约电话:13916535699/
传真号码:86-21-58770160
邮箱:1069603747@qq.com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198号世纪汇广场一座12楼
业务范围
特色服务
诉讼费计算器

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转让吗

来源:上海房地产律师网  作者:admin  时间:2018-10-15 11:26:59

分享到:

摘要:农村土地所有权无法转让,但是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转让,在转让过程中,应当经发包方同意。详情,请看下文。

\

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转让吗?

依据《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七条规定:“ 土地承包经营权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当事人双方应当签订书面合同。采取转让方式流转的,应当经发包方同意;采取转包、出租、互换或者其他方式流转的,应当报发包方备案。”

但要符后两个条件:

1、流转时要取得发包方的同意

2、公示期内无人提出优先权主张或未经书面公示,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人开始使用承包地两个月内未提出优先权主张的。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法释[2005]6号)第十三条 “承包方未经发包方同意,采取转让方式流转其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让合同无效。”

第十一条“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中,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在流转价款、流转期限等主要内容相同的条件下主张优先权的,应予支持。但下列情形除外:(一)在书面公示的合理期限内未提出优先权主张的;(二)未经书面公示,在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人开始使用承包地两个月内未提出优先权主张的。”

相关阅读
解决土地纠纷的途径有哪些?
土地租赁合同最长的租期是多久?
怎样才能合法取得土地使用权?
土地承包合同的解除原因有哪些
农村土地经营权是由哪个部门颁发

咨询热线:139-1653-56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