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房地产律师网由赵玉娟律师创立是一所拥有一流的谙熟房地产法律事务的律师团队。本站律师拥有处理各种疑难复杂案件...【详细】
- 预约电话:13916535699/
- 传真号码:86-21-58770160
- 邮箱:1069603747@qq.com
-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198号世纪汇广场一座12楼
土地流转的方式有哪些?
来源:上海房地产律师网 作者:admin 时间:2018-06-20 11:45:36
摘要:土地流转的方式主要包括转包、转让、出租、互换、入股、反租倒包、土地托管等。下面由小编详细讲解。
土地流转是指拥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将土地经营权(使用权)转让给其他农户或经济组织,即保留承包权,转让使用权。土地流转的常见方式:
1、土地转包,即承包方将自己承包期内承包的部分或全部土地承包经营权以一定期限转给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其他农户从事农业生产经营。
2、土地转让,即承包方将其拥有的未到期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以一定的方式和条件转移给他人。
3、土地出租,即承包方作为出租方,将自己承包期内部分或全部土地承包经营权以一定期限租赁给他人从事农业生产经营,并收取租金。
4、土地互换,即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将自己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交换给他人行使,自己行使从他人处换来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5、土地入股,即在承包期内,承包方将土地承包经营权量化为股份,以股份入股形式与他人共同生产,按股分红。
6、反租倒包,即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出面把农户的承包地反租过来,集中连成一片,给予农户适当的经济补偿,再把土地承包进行转租或发包给农户、个人或企业单位。
7、土地托管,即承包方承包地委托农业服务组织或农户代为经营管理,托管双方签订协议,委托方向受托方支付一定的费用。
以上就是土地流转的方式的内容。土地流转过程中,要注意农民利益问题、流转主体问题、流转年限问题、流转土地的用途问题、流转合同签订的问题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