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房地产律师网由赵玉娟律师创立是一所拥有一流的谙熟房地产法律事务的律师团队。本站律师拥有处理各种疑难复杂案件...【详细】

预约电话:13916535699/
传真号码:86-21-58770160
邮箱:1069603747@qq.com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198号世纪汇广场一座12楼
业务范围
特色服务
诉讼费计算器

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怎么确定?

来源:上海房地产律师网  作者:admin  时间:2018-12-26 11:04:45

分享到:

摘要:国家政府可以通过拍卖、招标、协议的方式,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给受让人使用,而受让人则需向政府支付一笔土地使用权出让金。那么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怎么确定?请看下文。

一、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含义

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是政府将土地使用权出让给土地使用者,并向受让人收取的政府放弃若干年土地使用权的全部货币或其他物品及权利折合成货币的补偿。

\

二、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确定

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确定有三个过程:

(一)估价过程

在这个过程中,政府选择有土地估价资格的中介机构对拟出让的土地进行地价评估。

(二)确定出让底价过程

在这个过程中,政府根据其产业政策和其他有关政策,对土地估价结果进行修订,形成出让底价。出让底价的作用在于政府出让土地使用权时,如果有意受让人的出价低于出让低价,政府将不予出让土地使用权。

(三)批准过程

由于我国各级政府对出让土地使用权有不同的审批权限,所以,有的出让土地的出让价是下级政府与受让方商定的,但最后的确定权在有批准权的上级政府。

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使用

以出让等有偿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单位,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标准和办法,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等土地有偿使用费和其他费用后,方可使用土地。新增建设用地的土地有偿使用费,一律全额缴入国库,实行中央和地方30:70分成。

划拨的土地不需要缴纳国有土地出让金。如果使用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应当按规定缴纳土地出让金。出让金应该由受让方缴纳,也可以根据合同约定,由转让方代为缴纳。

相关阅读
土地使用年限为多少年?
土地评估的方法有哪些
协议出让土地使用权的流程
土地使用权出让方式有哪些?
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程序是怎样的

咨询热线:139-1653-56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