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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土地使用权到期还能转让吗

来源:上海房地产律师网  作者:admin  时间:2018-08-21 11:4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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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住宅用地的土地使用期为70年,期限届满,不存在征收、房屋倒塌等现象,期限就会自动续期,这并不会影响房屋转让。详情,请看下文。

一、土地使用权到期的房子还能买卖吗

1、我们拥有的是房屋的永久的权和70年(或40年、50年)有限的土地使用权。目前国家是说使用年限到期了,可以缴纳一定的费用续期,具体的细则暂未出台。

2、商品房一般都是建在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商品房的使用年期其实指的是商品房所在的国有土地的使用年限。国有土地即全民的土地,通常与商品房相关的土地类型包括商业用地和住宅用地,商业用地的土地使用权年限是40年,住宅用地的土地使用年限是7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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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

4、因此商品住宅土地使用年限期满之后续期的问题不用担心,但是,目前尚无关于续期的细则,是免费续期还是收费续期,收费标准是什么,都没有定论。而商业用地届满之后的续期,则无明确的规定。

二、商品房使用年限到了后如何买卖

1、商品房使用年限到了以后需要续期才能买卖,虽然土地权有期限,但是房屋权,是永久的,只要还没有毁坏,就归产权人;而土地只是使用权,期限到了之后,就必须要续期。

2、全国大范围出让的40年的用地和70年产权的纯住宅用地出现在上世纪90年代末,使用年限到期问题近期不会集中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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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需要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内容集中体现了买卖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4、办理商品房贷款或公积金贷款手续,与贷款银行或住房资金管理签订贷款协议。

5、办理产权过户手续,领取房产证。出卖人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60日内,将办理权属登记的有关资料报产权登记机关备案,协助购房者办理权属登记手续,领取房产证。

三、相关法规

按照新颁布的《物权法》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经批准予以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合同,并交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虽申请续期但依照前款规定未获批准的,土地使用权由国家无偿收回。“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明确规定,居住用地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最高年限是70年。70年的土地使用权期满后,土地收归国有,而地上建筑物仍属业主所有。如果再次申请土地使用权,则应该根据当时的地价水平,补交土地出让金。

《北京市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办法(试行)》中提及了房屋产权70年后怎么办的问题。《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土地有偿使用期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至迟于有偿使用期满前一年向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未申请或者申请未获批准的,期满后的土地使用权由政府无偿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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