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房地产律师网由赵玉娟律师创立是一所拥有一流的谙熟房地产法律事务的律师团队。本站律师拥有处理各种疑难复杂案件...【详细】
- 预约电话:13916535699/
- 传真号码:86-21-58770160
- 邮箱:1069603747@qq.com
-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198号世纪汇广场一座12楼
商铺面积出现误差应该如何处理
来源:上海房地产律师网 作者:admin 时间:2013-02-07 10:11:59
【案情介绍】
杨女士于2004年在宝山区购买了一套商铺,合同中规定建筑面积78.07平方米,套内面积68.7平方米,公摊面积9.37平方米。在交房装修时,她才发现商铺实际面积根本没有达到合同中规定标准,套内面积差7.95平方米,建筑面积差2.21平方米。
【法律提醒】
购买商铺比购买住房风险更大,所以更要谨慎。要防备销售商为牟私利,常以公摊面积不详、计算公式不公平为手段,使得有些购房者没有得到应有的面积;而有些则摊上了不该分摊的面积,徒增一份购房款。
【相关法条】
合同未对面积差别进行商定,就遵照以下准则进行解决。面积误差比相对值在3%以内(含3%)的,据实结算房价款。假如面积误差比相对值越过3%时,置办者有权退房。面积误差比的盘算方法为(产权登记面积-合同商定面积)÷合同商定面积×100%。
假如置办者抉择不退房,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商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局部的房价款由置办者补足;越过3%局部的房价款由房产商承当,产权归置办者。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商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相对值在3%以内(含3%)局部的房价款由房产商返还购房者;相对照值越过3%局部的房价款则由房产商双倍返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