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房地产律师网由赵玉娟律师创立是一所拥有一流的谙熟房地产法律事务的律师团队。本站律师拥有处理各种疑难复杂案件...【详细】
- 预约电话:13916535699/
- 传真号码:86-21-58770160
- 邮箱:1069603747@qq.com
-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198号世纪汇广场一座12楼
未取得房产证,夫妻离婚可以分房吗
来源:上海房地产律师网 作者:admin 时间:2013-06-19 22:03:13
【上海房地产律师网法律咨询如下】
因感情不和,我与妻子决定协议离婚。年初时,我们共同出资购买了一套二手房,房产证目前还没办理好。在分割财产时,我们对这套住房的归属权产生了分歧,双方都想拥有住房,补贴给对方钱款。我们请求法院作出判决,法院却说,对于没有拿到房产证的房屋,还不能分割,请问是这样吗?
【上海房产律师解答】
你和妻子婚后共同出资购买的这套房屋,由于房产证还没办下来,从法律意义上说,你们还没有取得这套房屋的完全所有权,它的所有权仍属于原房主(法律规定房屋的所有权转移以房屋登记为准)。因此,这套房屋在房产证办下来之前,还不能认定为是你们夫妻的共同财产。
根据法律规定,对于这类没有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如果夫妻双方对于归属权存在争议,那么法院不宜作出归属权的判决。除非你们夫妻能够接受法院的调解,通过协商的方式,在离婚调解书中对房屋的归属作出双方都认同的约定。比如说,你们同意在拿到房产证之后,房屋归妻子所有,妻子给付丈夫钱款。那么,法院可以判决调解书生效,这套房子的归属权就有了法律的保障。
但是,如果夫妻双方中有一方对此不同意,调解不成功,那么房屋的归属权便会搁置,法院不会判决这套房屋归谁所有。但是会根据实际情况,判决房屋由谁居住,比如判给生活较困难的一方居住;或者房屋如何使用,比如双方都同意把房子租出去,平分租金。等到房产证办下来之后,你们可以通过另行起诉离婚后财产纠纷或者析产纠纷,再对房产进行分割。如果还有疑惑,可以请专业的房产律师给予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