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房地产律师网由赵玉娟律师创立是一所拥有一流的谙熟房地产法律事务的律师团队。本站律师拥有处理各种疑难复杂案件...【详细】

预约电话:13916535699/
传真号码:86-21-58770160
邮箱:1069603747@qq.com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198号世纪汇广场一座12楼
业务范围
特色服务
诉讼费计算器

父母过世后房产怎么继承?

来源:上海房地产律师网  作者:admin  时间:2018-01-03 16:59:16

分享到:

  摘要:房产继承,是所有权及使用权继受取得方式的一种。房产继承分两种,一种是遗嘱,另一种是法定继承。具体怎么继承房产?上海房产律师咨询为您解答。

  一、房产继承所需要的材料:

  1、死亡证明;

  2、房屋的产权证明以及其他证明或凭证;

  3、户口簿以及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相互之间的关系的证明;

  4、继承人的身份证或身份证明; 有遗嘱的继承权公证还要提交资料:被继承人立的遗嘱(该遗嘱必须是已公证过的遗嘱,其他形式的遗嘱由于无法认定其真实性,因此暂不予采纳)。

  办理房屋过户登记,申请人是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申请人应当向登记机构提交下列文件: 房地产登记说明书(原件)、身份证明(复印件)、房地产权证书(原件)、 继承权公证文书或者遗嘱公证书和接受遗赠公证书(原件)/ 契税完税凭证(原件)。

  二、房屋遗产继承费用

  遗赠和法定继承、遗嘱继承不同,需要支付税收。办理房地产继承过户有一些费用发生,主要是房地产继承权公证费用、房屋估价费用及房地产过户的税费:

  1、继承权公证费用; 继承权公证费按照继承人所继承的房地产的评估价的2%来收取,低不低于200 元。

  2、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的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土地、房屋权属,不征契税。

  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承受死者生前的土地、房屋权属,属于赠与行为,应征收契税。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是上海房产律师咨询为您介绍的部分地方的收费标准,具体需要缴纳费用的多少还是需要看当地的情况再做觉得。如果您想要了解更多的知识,可以与相关的律师咨询。

相关阅读
上海房产律师“背靠背条款”在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中是否适用?
宅基地出卖给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后发生动迁的,如何分配动迁利益?
户籍迁入居住未满一年,是否有权获得征收补偿利益?
被征收房屋内注册有工商营业执照,被征收户是否可以工商营业执照补贴?
公房动迁中,因结婚迁入户口并居住,离婚后是否享有动迁利益?

咨询热线:139-1653-56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