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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财产分割的依据

来源:上海房地产律师网  作者:admin  时间:2013-04-01 14:4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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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国《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取得的财产为夫妻个人财产。

  除夫妻双方另有约定外,婚前个人财产属于夫妻一方所有,并且婚前个人财产并不因夫妻双方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

  关于父母出钱为子女购房事宜,人民法院的解释是这样的:如果父母在婚前

  出钱为子女购置房屋,这看做是父母对子女单方的赠与,属于子女婚前个人

  财产,不属于夫妻共有财产,除非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夫妻双方;婚后,如果

  父母出钱为子女购置房屋,这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除非父母明确表示只

  赠与自己的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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