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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未经公证,能否继承房产

来源:上海房地产律师网  作者:admin  时间:2013-09-22 14:1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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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此,张先生爷爷的四个子女中有两个不同意张先生继承这套房产,认为遗嘱没有经过公证,他们又尽了赡养义务,所以要求平分遗产。但张先生认为,“遗嘱经专门鉴定机构的笔迹鉴定,已确认是我爷爷的亲笔字,房子就该是我的。”律师点评:遗嘱效力高于法定继承张先生的爷爷在临终前,就自己的房产处理问题立了书面遗嘱,经专门鉴定机构的笔迹鉴定,已确认是老人的亲笔字,即可以认定遗嘱的内容是老人的真实意思表示,遗嘱合法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五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也就是说,遗嘱继承的效力高于法定继承,第一顺序继承人只有在法定继承中才适用。而在本案中,老人立有书面遗嘱,根据效力优先原则,该房产应按遗嘱继承处理。《继承法》还规定:“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所以这处房产应归张先生所有

  记者提醒:公证遗嘱以免纠纷在现实生活当中,这样的事情并不少见,其实,公证遗嘱在遗嘱中的法律效力是最高的,但是经公证的遗嘱只有在与其他未公证的遗嘱有冲突时,才能体现其效力优先。张先生的爷爷前后两份遗嘱处置的是两处不同的房产,并无矛盾冲突之处。这也提醒消费者,订立遗嘱的时候,最好进行公证,以免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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