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房地产律师网由赵玉娟律师创立是一所拥有一流的谙熟房地产法律事务的律师团队。本站律师拥有处理各种疑难复杂案件...【详细】

预约电话:13916535699/
传真号码:86-21-58770160
邮箱:1069603747@qq.com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198号世纪汇广场一座12楼
业务范围
特色服务
诉讼费计算器

国土资源部关于地下建筑物土地确权登记发证有关问题的复函

来源:上海房地产律师网  作者:admin  时间:2013-07-25 15:57:31

分享到:
国土资源部关于地下建筑物土地确权登记发证有关问题的复函。你厅《关于地下建筑物土地确权登记发证问题的请示》(粤国土资[地籍]字[2000]97号)收悉。1、凡是与地上建筑物连为一体的地下建筑物,其土地权利可以确定为土地使用权。2、离开地面一定深度单独建造,不能与地上建筑物连为一体的地下建筑物,其土地权利可确定为土地使用权(地下)。
相关阅读
房屋确权纠纷案例分析
《婚姻法》解释三对房产登记的影响
郑州市房屋登记条例的亮点
房屋权属登记要注意的六大事项
办理房屋权属变更的程序

咨询热线:139-1653-56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