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房地产律师网由赵玉娟律师创立是一所拥有一流的谙熟房地产法律事务的律师团队。本站律师拥有处理各种疑难复杂案件...【详细】

预约电话:13916535699/
传真号码:86-21-58770160
邮箱:1069603747@qq.com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198号世纪汇广场一座12楼
业务范围
特色服务
诉讼费计算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房产确权继承案的批复

来源:上海房地产律师网  作者:admin  时间:2013-08-29 16:36:33

分享到: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孙xx等人与孙zz等人房产确权继承案的批复

  【实施时间】1988-07-12【发布单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孙xx等人与孙zz等人房产确权继承案的批复

  (1988年7月12日)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88>京高法字第76号关于孙xx等人诉孙zz等人房产确权、继承一案的请示报告收悉。

  经我们研究认为:该案双方争执之14间房产确系孙cc、孙vv、孙bb、孙nn、孙mm之父孙ll1942年所购置。1951年重新登记房屋产权时,因孙ll表示过放弃产权,该房产权人改为孙kk、孙张氏,但不久,孙kk又将房产证及房屋归还孙ll,交其管理、使用。“文革”期间孙ll本人将该房交公。1983年国家落实私房政策时,房管部门退给的房租结算款也交给了孙ll。孙ll长期对房屋行使所有权,孙kk、孙张氏生前从未提出异议。据此,我们同意你院审判委员会的倾向性意见,即以确认该房产权归孙ll所有,由其5个子女孙cc、孙vv、孙bb、孙nn、孙mm依法继承为宜。

  此复。

相关阅读
房屋确权纠纷案例分析
《婚姻法》解释三对房产登记的影响
郑州市房屋登记条例的亮点
房屋权属登记要注意的六大事项
办理房屋权属变更的程序

咨询热线:139-1653-56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