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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房必看三证一书

来源:上海房地产律师网  作者:admin  时间:2013-02-05 10:3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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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房必看三证一书

  收房注意事项:收房时必须查看的文件是三证一书,如果开发商不能提供这些文件,您可以拒绝收房,且三书一证必须为原件而不是复印件。这三份文件是楼盘通过验收,经过国家有关部门权威认可的标记,是发展商交楼的必要条件。 

  “三书”是指《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建筑工程质量认定书》,

  “一证”是指《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合格证》

  如果开发商不能提供这些文件,您可以拒绝收房,且三书一证必须为原件而不是复印件。

  《建筑工程质量认定书》是房屋通过有关部门质量验收的凭证;

  《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合格证》是房产项目通过有关部门综合验收凭证;

  《竣工验收备案表》是楼盘向主管部门上报验收备案的详细资料,是开发商必须对楼盘负责的标记文件。

  这三份文件是楼盘通过验收,经过国家有关部门权威认可的标记,是发展商交楼的必要条件。但有不少发展商在楼房未经验收时就发出收房通知单,如购房者不明就里稀里糊涂收了楼并签了相关文件,根据契约自由、自治的原则,一旦签了字,就视为对楼宇质量的认可。打起官司来购房者难以得到法律的支持。

  《住宅质量保证书》是开发商针对房屋质量及保修期限、范围的承诺。

  《住宅使用说明书》是针对房屋设计、施工及验收中的各项具体技术指标,如抗震指标、墙体结构类型等的相关说明。

  因此,购房者收房前可千万记住要求发展商出示“三书一证一表”,确定该楼已验收合格,并且与购房合同一致,只有证件齐全了,你才能签署入住单,收房。

  同时,山东省自2005年7月1日起施行的《山东省商品房销售管理条例》第四十条规定: 房地产开发企业交付商品房时,应当向买受人提供或者出示下列材料:

  (一)房地产开发项目综合验收报告及备案证明;

  (二)商品房质量保证书和使用说明书;

  (三)具备相应资质的测绘单位出具的商品房面积测量证明文件;

  (四)房地产开发合同约定的住宅商品房性能认定文件;

  (五)供水、供电、供热、排水、燃气等配套基础设施能够交付使用的证明材料;

  (六)物业管理企业查验承接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等证明材料;

  (七)买受人共有的非经营性配套公共建筑和公共设施清单;

  (八)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应当提供的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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