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房地产律师网由赵玉娟律师创立是一所拥有一流的谙熟房地产法律事务的律师团队。本站律师拥有处理各种疑难复杂案件...【详细】
- 预约电话:13916535699/
- 传真号码:86-21-58770160
- 邮箱:1069603747@qq.com
-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198号世纪汇广场一座12楼
成功案例更多>>
承包合同中是否可以约定由发包方收回、调整承包地等内容?
来源:上海房地产律师网 作者:admin 时间:2013-09-18 15:11:47
《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承包合同中违背承包方意愿或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有关不得收回、调整承包地等强制性规定的约定无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也规定,承包合同中有关收回、调整承包地的约定违反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的,该约定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