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屋面使用权有章可循

来源:上海房地产律师网  作者:admin  时间:2013-08-26 22:4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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屋面使用权有章可循。尽管现有法律对屋顶平台和底楼花园的使用权没有作直接规定,但还是有相关法律法规作间接规定的。如民法通则关于共同共有的规定、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城市规划法的相关规定等。总之,开发商和购房者应当遵循如下注意事项:

1、建筑物屋顶平台和的外墙面属于整栋建筑物建筑结构不可分割的部分,其应当为整栋建筑物各业主所共同共有;

2、屋顶平台和外墙面对整栋建筑有其特定用途,不可以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概括约定其使用权归某一业主所有,更不可以概括约定在开发商已经出售商品房后仍归开发商所有;

3、底楼花园往往属于小区公共绿化,其应当为小区全体业主共有,开发商不能将底楼花园使用权单独出售;

4、开发商赠送屋顶平台和底楼花园使用权给某一业主,须经其他业主同意,并且该业主在使用屋顶平台和底楼花园的过程中,不得影响其原有使用功能:如屋顶平台不得搭建不符合要求的建筑,不得改变小区原有规划将底楼花园地面大面积做硬化处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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