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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认定二套房有哪些必要条件 ?

来源:上海房地产律师网  作者:admin  时间:2017-08-21 16:1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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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有些市民名下不止一套房,关于第二套房或者以上,是需要有认证的信息的。那么,银行是如何认定的呢?其有哪些必要条件?上海房产律师在下文为您解答!

  一、父母名下有住房,以未成年子女名义再购房

  家庭成员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即未成年子女也是被划为家庭范畴的。所以以未成年子女的名义申请贷款购房时,就会按照二套房政策执行。

  二、未成年时名下有房产,成年后再贷款购房

  如果不出售现有房产的情况下,再贷款购房是属于二套房的,将按照二套房的政策执行。如果按过去政策,未成年时的房产只要没贷款,再申请房贷不算二套。

  三、个人名下有全款购买的住房,再贷款购房

  过去只"认贷",这种情况不算二套房,但现在加了"认房",虽然没有贷过款,但只要是在房屋产权交易系统中能够查到名下有房产,在不卖掉且申请贷款的情况下,也会被认定为二套房。

  四、个人名下有贷款购买住房,结清出售后再贷款购房

  目前银行对二套房认定是"认房又认贷",也就是说虽然贷款买的房产出售以后,家庭名下已没有任何住房,但因为其之前有贷款记录,再申请房贷也会被算做二套房。

  五、首次购房使用商业贷款,再次购房使用公积金贷款

  目前公积金贷款政策也比较严格,只要借款人有过房贷记录,不论房贷是否结清、房产是否出售,即便从未使用过公积金贷款,首次申请公积金贷款也会被算做二套房。

  六、婚前一方曾贷款购房,婚后以另一方名义申请贷款购房,但两人户口没有在一起

  夫妻双方结婚后虽然户口没有落在一起,但在民政局有过结婚登记。现在,银行在批贷时除要求借款人提供户口本外,还会要求借款人提供婚姻状况证明,而结了婚的夫妻是不能提供单身证明的,所以另一方再购房时也会被算作第二套房。

  七、婚后双方共同贷款购房,离异后一方再申请贷款购房

  只要央行的征信系统中能够查到房贷记录,那么即便离异后房产判给一方,另一方再贷款购房时也会被认定为二套房。这使得很多试图通过"假离婚"来规避二套房新政的想法也付之东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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