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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交易买卖双方所应交纳的税费

来源:上海房地产律师网  作者:admin  时间:2013-01-25 10:2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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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交易买卖双方所应交纳的税费

买方:交易手续费500元,印花税0.05%,契税2%,土地出让金3%(购买二次交易的商品房无须交纳土地出让金),测绘费30元,工本费15元,产权登记费(面积*0.3元)

卖方:手续费500元,印花税0.05%。

另外如卖方个人购买并居住不足一年的住宅,征收营业税,个人自建自用住房,销售时免征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应按规定上缴税费,具体办法由市财政局会同市房地局、市房改办另行制定

如买卖双方是委托中介代理机构进行二手房交易,通常买方还需交纳约相当于成交价2.5%的中介代理费及居中担保费。(目前市场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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