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房地产律师网由赵玉娟律师创立是一所拥有一流的谙熟房地产法律事务的律师团队。本站律师拥有处理各种疑难复杂案件...【详细】

预约电话:13916535699/
传真号码:86-21-58770160
邮箱:1069603747@qq.com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198号世纪汇广场一座12楼
业务范围
特色服务
诉讼费计算器

买房如何规避“定金”风险

来源:上海房地产律师网  作者:admin  时间:2017-08-30 11:55:21

分享到:

  摘要:目前我国房地产市场活跃,中介公司店面繁多,业务人员素质良莠不齐,买房风险和成本加大。俗话说“买的没有卖的精明”,即使客户怀着100%的警惕心里,神经高度紧张,还是很难摆脱各种各样的购房陷阱。下面上海房产律师为您详细讲述。

  交定金要看房本,明确房产的详细信息。

  张**和中介公司一起看了朝阳区一套二手房,感觉还不错,在中介公司职员的极力推荐下,当即交了两万元定金。

  可是等到最终和房主签订买卖合同时,却很是气愤,看房时中介公司说房子是2005年的,可是房本上却明明写着2002年,当张**向中介讨说法的时候,中介公司却说,建筑年代是2002年,使用年代确实是2005年,没错呀,房主就是那个时间搬进去入住的。房本的面积和中介报的面积也相差2平米,这样算下来单价每平米高了将近300元,与其他单元相比缺少了价格优势,张**很气愤,想不买了,要求退还定金。

  中介公司却说:“不买的话定金不退,你自己考虑。”

  张**咨询了律师,可律师告诉她:“由于提前中介公司只开了定金收据给张**,上面只对房屋地址做了详细登记,并没有其他房产方面的相关信息,所以没办法要回定金,没有证据证明中介公司隐瞒的事实。”

  专家建议:

  交纳房屋购买定金时,一定要看房本,看和中介公司介绍的信息是否相符,房屋情况和中介介绍的有出入的话,还可以借机“杀价”,谨防由于中介公司刊登房产信息失真,造成客户违约,损失购房定金。

  贷款买房,交定金前最好做贷款预审。

  赵先生通过中介公司,看好一套房产,和房主签订合同时交了2万元的定金,中介公司带他在凯盛经略做贷款,但是由于中介公司不让贷款顾问和客户过多的沟通,所以贷款顾问对客户的信息不太了解。

  银行审批过程时发现,客户之前贷款买过一套房产,虽然贷款已经还清,可是二次贷款成数降低,不能贷到中介公司承诺的成数,张先生没有能力增加首付。

  最终还是放弃购买那套房产,结果损失了2万元的定金。

  专家建议:

  信贷紧缩,审批严格的背景下,客户无法准确了解自己是否能获得银行批贷和能够获得多少贷款,所以在签订购房合同前,最好能做贷款预审批,拿到银行的贷款预审批函后买房,目标更加的明确,同时摆脱了签完合同后,由于贷款未批或批贷额度不够而违约,损失定金的风险。

相关阅读
上海房产律师:父母为子女出资购房,出资情况该如何认定?
商品房预约合同纠纷,未签订书面购房合同,是否能要求退还预付房款?
出卖人以购房人系限购对象无法过户为由要求解除合同,是否支持?
房屋买卖合同过程中的户口迁移问题|判例解析
商品房买受人可否依据《认购书》排除执行|最高法判例解析

咨询热线:139-1653-56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