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房地产律师网由赵玉娟律师创立是一所拥有一流的谙熟房地产法律事务的律师团队。本站律师拥有处理各种疑难复杂案件...【详细】

预约电话:13916535699/
传真号码:86-21-58770160
邮箱:1069603747@qq.com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198号世纪汇广场一座12楼
业务范围
特色服务
诉讼费计算器

有房贷的商品房是否还能买卖?

来源:上海房地产律师网  作者:admin  时间:2017-09-08 16:43:22

分享到:

  摘要:商品房只要符合交易,买卖双方都可以进行买卖活动。而有房贷的商品房的买卖会比较麻烦一些,因为房子贷款还没有还清,需要通知按揭银行。那么下文上海房产律师将为您介绍详细内容。

  一、有房贷的商品房不能买卖了吗?

  有房贷的商品房可以买卖。不过首先,转让应事先通知按揭银行。通知银行后,如果受让人也需要通过贷款来购买房屋,则需要银行委托律师事务所对受让人进行贷款审查。受让人符合条件后,银行会与受让人签订贷款合同。实践中,银行会与出让人与买受人签订附属合同,约定出卖人将房屋产权完全过户给买受人处,并见证房屋买卖双方签订的买卖合同真是有效,贷款合同才能完全解除,同时银行与受让人的贷款合同正式生效。最后,出卖人和买受人与银行委托的律师同时到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相应的产权过户手续,将房产证更名,然后将房产证交由银行进行收押。

  二、二手商品房不能买卖了吗?

  二手商品房可以买卖,二手商品房买卖过户程序:1、先接受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的审查。在双方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过后,房产交易双方要向房产所在地房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申请手续,管理部门会查验有关的证件,审查产权时,会到现场作必要的调查,然后估价人员对交易的房产进行估价。

  2、立契过户。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根据产权性质和购买对象,按审批权限申报有关负责人审核批准后,经办人将通知买卖双方办理立契手续。买卖双方在契约上签名盖章,双方持买卖合同和相关证件及材料到交易管理部门办理立契过户手续。注意,这里卖方须提交房屋所有权证或确权证明;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房屋所有权共有的,其他房屋其有人同意出售的书面意见。

  3、办理产权转移过户手续。房屋买卖双方在房地产交易所办理买卖过户手续后,买方需要持房地产交易所发给的房产买卖契约,到房屋所在地房地产产权管理部门办理房屋产权和土地使用权转移登记,那样就可换取新的房产证啦。

  经济适用房可以买卖吗?

  经济适用房是可以过户的,但是其过户方法比较麻烦,需先上市转成商品房后再以赠与的方式过户到儿女名下。契税按1%征收。

相关阅读
上海房产律师:父母为子女出资购房,出资情况该如何认定?
商品房预约合同纠纷,未签订书面购房合同,是否能要求退还预付房款?
出卖人以购房人系限购对象无法过户为由要求解除合同,是否支持?
房屋买卖合同过程中的户口迁移问题|判例解析
商品房买受人可否依据《认购书》排除执行|最高法判例解析

咨询热线:139-1653-56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