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房地产律师网由赵玉娟律师创立是一所拥有一流的谙熟房地产法律事务的律师团队。本站律师拥有处理各种疑难复杂案件...【详细】
- 预约电话:13916535699/
- 传真号码:86-21-58770160
- 邮箱:1069603747@qq.com
-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198号世纪汇广场一座12楼
商品房面积有误差能退定金吗
来源:上海房地产律师网 作者:admin 时间:2017-09-20 11:23:08
摘要:房子面积问题在商品房买卖中占据着非常重要的地位,因房屋的价格一般都是按照房屋的面积来计算的。实践中,购房者在购买商品房交纳购房定金后,如果发现商品房面积有误差能退定金吗?下文上海房产律师为您详细讲述。
面积
一、商品房面积有误差能退定金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有关于面积误差的处理办法并无强制性规定。因此,若出现购房面积误差的纠纷只能通过协商的方式来予以解决。
关于定金的问题,要看购房者交付定金时是否签订了定金合同。
如果购房者有签订定金合同,则看对退费的约定是什么;如没有签订定金合同,则购房者要求退还定金是合理的,可以全额退回定金。
二、怎么处理商品房面积误差
在商品房买卖中,应当在合同中注明建筑面积和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并注上房屋交付时的实测面积(产权登记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发生误差时的处理办法,以保证一旦发生面积误差时,可以按照合同来解决。
合同未作约定的,按以下原则处理:
(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的,据实结算房价款;
(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房价款退还给买受人,同时支付已付房价款利息。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产权归买受人。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双倍返还买受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