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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买卖合同主要包含哪些内容
来源:上海房地产律师网 作者:admin 时间:2018-11-09 11:07:56
摘要:商品房买卖合同是购房者保障自己合法权益的主要依据,所以购房者不得不慎重,商品房买卖合同主要包含哪些内容?下面由小编详细讲解。
房屋买卖双方当事人应订立书面合同,合同的主要内容应包括:
1、房屋的标示。
即房屋坐落的地点、房屋的结构、房屋的层次、房屋的部位等。
2、房屋的数量。
包括房屋的间数及面积。在以面积计算时,必须写明是居住面 积、使用面积,还是建筑面积。
3、房屋的设施及公用部位。
写清楚房屋是否包括阳台、走道、楼梯、卫生间及其 他设备等。
4、房屋的价金。
双方根据房屋所在的地理位置,按质论价,随行就市,自行协 商;房价协商妥后要如实申报,并明确载入合同。
5、履行合同的期限和方法。
应写明房屋交付的日期,房屋价金的交付日期、金额 和方法。例如交付房价款,是一次付清,还是分期付清。每期付款后,收款方应出具 收据。
6、产权登记。
由双方依规定的日期会同办理,或委托代理人办理。在办理产权过 户手续时,卖方应出具申请房屋产权移转给买受人的书面报告,以及缴纳的税单。
7、税费负担。
房屋买卖中应缴纳的一切捐税、费用,应按法律规定,各自承担, 并明确载入合同。
8、违约责任。
包括出卖人逾期交付房屋应负的责任,或不能或不履行交付房屋应 负的责任;买受人逾期付款应负的责任,以及毁约不买应负的责任等。
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不要注意以下问题:
(1)在合同中,应注明与开发商谈定的付款方式
是一次性付款还是按揭付款(或分期付款),较好注明如申请不到银行按揭时订金等预付付款的处理办法。
(2)明确注明房屋面积
所购面积要明确注明销售面积(或分摊的公用面积)是多少,实际使用是多少。如面积误差超过约定范围,购房者有权退房并追缴利息损失。
(3)对交楼日期要有严谨、具体的规定
务必将开发商交付房屋的日期写明确,具体到某年某月某日,不要用模棱两可的措辞来表达。如果开发商在约定的时间不交房,则可以按照此条款追究其违约责任。
(4)明确煤气通气的准确时间
合同中要写明煤气通气的准确时间,或写明因入住率不够而不能按时通气时,开发商应采取什么应急办法。
(5)明确产权证发放到购房者手中的准确时间
(6)认真查核合同附件,注意房屋平面图与所购房屋是否一致
注意是否标明各居室、客厅、厕所的面积;所购房屋的建筑结构、装修及设备的材料、品牌和型号是否确定。
(7)约定设计变更时如何承担责任
合同中应明确写明房屋建造中如果出现设计变更,新的设计方案应在多长时间内通知购房者,如果购房者要退房应在多长时间内提出,以及卖方应该在多长时间内退款及付其利息。
(8)仔细研读补充条款的内容
如果购房者认为《商品房买卖合同》内容仍不够详细,可以再签订一个补充协议,把双方认为应该约定的内容规定在补充协议中。协议内容应该公正,双方权利与义务必须对等。应当注意的是,有的开发商事前已拟好了补充协议,这些协议多是按开发商单方面意愿拟定的,其中包含不少不平等的内容,购房者应多加注意。仔细研读补充条款,注意补充条款是否与正式合同相抵触,对不同意的条款可以提出修改,自己有什么需要补充的也可以提出。因为任何合同在正式签订前都是可以修改的。避免疏忽而带来不必要的经济损失或民事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