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房地产律师网由赵玉娟律师创立是一所拥有一流的谙熟房地产法律事务的律师团队。本站律师拥有处理各种疑难复杂案件...【详细】

预约电话:13916535699/
传真号码:86-21-58770160
邮箱:1069603747@qq.com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198号世纪汇广场一座12楼
业务范围
特色服务
诉讼费计算器

商品房买卖合同主要包含哪些内容

来源:上海房地产律师网  作者:admin  时间:2018-11-09 11:07:56

分享到:

摘要:商品房买卖合同是购房者保障自己合法权益的主要依据,所以购房者不得不慎重,商品房买卖合同主要包含哪些内容?下面由小编详细讲解。

房屋买卖双方当事人应订立书面合同,合同的主要内容应包括:

1、房屋的标示。

即房屋坐落的地点、房屋的结构、房屋的层次、房屋的部位等。

2、房屋的数量。

包括房屋的间数及面积。在以面积计算时,必须写明是居住面 积、使用面积,还是建筑面积。

3、房屋的设施及公用部位。

写清楚房屋是否包括阳台、走道、楼梯、卫生间及其 他设备等。

4、房屋的价金。

双方根据房屋所在的地理位置,按质论价,随行就市,自行协 商;房价协商妥后要如实申报,并明确载入合同。

5、履行合同的期限和方法。

应写明房屋交付的日期,房屋价金的交付日期、金额 和方法。例如交付房价款,是一次付清,还是分期付清。每期付款后,收款方应出具 收据。

6、产权登记。

由双方依规定的日期会同办理,或委托代理人办理。在办理产权过 户手续时,卖方应出具申请房屋产权移转给买受人的书面报告,以及缴纳的税单。

7、税费负担。

房屋买卖中应缴纳的一切捐税、费用,应按法律规定,各自承担, 并明确载入合同。

8、违约责任。

包括出卖人逾期交付房屋应负的责任,或不能或不履行交付房屋应 负的责任;买受人逾期付款应负的责任,以及毁约不买应负的责任等。

\

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不要注意以下问题:

(1)在合同中,应注明与开发商谈定的付款方式

是一次性付款还是按揭付款(或分期付款),较好注明如申请不到银行按揭时订金等预付付款的处理办法。

(2)明确注明房屋面积

所购面积要明确注明销售面积(或分摊的公用面积)是多少,实际使用是多少。如面积误差超过约定范围,购房者有权退房并追缴利息损失。

(3)对交楼日期要有严谨、具体的规定

务必将开发商交付房屋的日期写明确,具体到某年某月某日,不要用模棱两可的措辞来表达。如果开发商在约定的时间不交房,则可以按照此条款追究其违约责任。

(4)明确煤气通气的准确时间

合同中要写明煤气通气的准确时间,或写明因入住率不够而不能按时通气时,开发商应采取什么应急办法。

(5)明确产权证发放到购房者手中的准确时间

(6)认真查核合同附件,注意房屋平面图与所购房屋是否一致

注意是否标明各居室、客厅、厕所的面积;所购房屋的建筑结构、装修及设备的材料、品牌和型号是否确定。

(7)约定设计变更时如何承担责任

合同中应明确写明房屋建造中如果出现设计变更,新的设计方案应在多长时间内通知购房者,如果购房者要退房应在多长时间内提出,以及卖方应该在多长时间内退款及付其利息。

(8)仔细研读补充条款的内容

如果购房者认为《商品房买卖合同》内容仍不够详细,可以再签订一个补充协议,把双方认为应该约定的内容规定在补充协议中。协议内容应该公正,双方权利与义务必须对等。应当注意的是,有的开发商事前已拟好了补充协议,这些协议多是按开发商单方面意愿拟定的,其中包含不少不平等的内容,购房者应多加注意。仔细研读补充条款,注意补充条款是否与正式合同相抵触,对不同意的条款可以提出修改,自己有什么需要补充的也可以提出。因为任何合同在正式签订前都是可以修改的。避免疏忽而带来不必要的经济损失或民事纠纷。

相关阅读
上海房产律师:父母为子女出资购房,出资情况该如何认定?
商品房预约合同纠纷,未签订书面购房合同,是否能要求退还预付房款?
出卖人以购房人系限购对象无法过户为由要求解除合同,是否支持?
房屋买卖合同过程中的户口迁移问题|判例解析
商品房买受人可否依据《认购书》排除执行|最高法判例解析

咨询热线:139-1653-5699